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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明航空职业学院国家级、省级奖助学金评定办法(试行)
2025-09-02

本办法适用于该校全日制高职生,含国奖(10000 元 / 年)、国励(6000 元 / 年)、国助(3200-4200 元 / 年等)及省奖(6000 元 / 年)、省励(4000 元 / 年)。申请者需思政合格、成绩达标,国励等需认定家庭困难。按申请 - 民主评议 - 公示 - 审批流程评选,资金打卡发放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,由学生工作部(处)解释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昆明航空职业学院校内奖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(试行)
2025-09-02

本办法适用于该校全日制学生,分校级奖学金(奖品学兼优者,年 1000-3000 元,需综合与学业成绩前 5%)和助学金(助未获国家助学金的困难生,年 1000-2000 元)。设校、院、班级三级评审组织,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,经申请、评议、公示、审批流程。资金专款专用,分别一次性或分学期打卡发放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由学生工作部(处)解释。

昆明航空职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(试行)
2025-09-02

本办法适用于该校全日制学生,由学生工作部(处)统一管理,旨在规范勤工助学活动。遵循学有余力、扶困优先等原则,岗位分固定与临时两类,禁设涉密、高危岗位。学生需品德优良、成绩合格等,违规将取消资格。招聘经申请、审核、面试、公示流程。期末用工单位综合考核,不合格者下学期无聘用资格。固定岗位按月计酬。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由学生工作部(处)解释。

昆明航空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
2025-09-02

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,实现精准资助,根据《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教财〔2018〕16 号)、《云南省教育厅等 6 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》(云教规〔2019〕3 号)精神,结合本校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 

昆明航空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(部)资助中心简介
2025-05-28

昆明航空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(部)资助中心是学校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、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职能部门。中心秉持精准资助、立德树人、助学筑梦、成人成才的工作理念,以“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工作目标,构建奖、助、贷、勤、补、减”多元化资助体系,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全方位、全过程的资助服务,助力培养高素质航空技术技能人才。